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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见》实施总体顺利
2011年底《意见》实施以来,通过开展集中培训、阶段性总结、依托督审部门专题督察和总署巡视组巡视检查等方式,加强协调督办,积极组织推动落实。总体来看,《意见》实施取得积极进展,主要
一、《意见》实施总体顺利
2011年底《意见》实施以来,通过开展集中培训、阶段性总结、依托督审部门专题督察和总署巡视组巡视检查等方式,加强协调督办,积极组织推动落实。总体来看,《意见》实施取得积极进展,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良好,进出口查验率、风险管理布控实体有效率、应税商品规范申报率3项指标已提前完成《意见》目标,各项重点改革和重大工程有序推进,52项重点任务绝大部分达到预期进度要求。
(一)监管效能稳步提高。开展监管场所、“水客”、快件“三项综合治理”,开展出口监管“蓝海”行动和查缉非法出版物“清水”行动“两个专项查控”。截至2013年底,全国海关货运监管场所数量1901家,验收合格1800家,验收合格率为94.7%。运输工具、舱单、监管场所、查验“四位一体”物流监控体系初步建立。分类通关全面推开,通关无纸化、“一机两屏”、关检合作“三个一”等改革迅速推进。2013年,非AA类企业进出口查验率、查获率分别达到6.06%和17.85%,提前完成“到2015年,进出口货物查验率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风险管理实战效能得到提升,2012、2013年,全国海关共收集发布风险信息44134条,应用转化率33.5%,比2011年提高10.5个百分点;2013年全国风险布控实体有效率达8.66%,提前完成“到2015年,风险管理布控实体有效率达到8%以上”的目标。
(二)综合治税继续加强。2012年全国海关征收税款净入库17579.1亿元,增长8.9%,完成全年增长8.7%的预算安排。2013年全国海关征收税款净入库16641.0亿元,下降5.3%,完成调整后的税收任务(16545亿元);减免税收614.6亿元,下降11.7%。全国海关商品规范申报率达到92.88%的水平,提前完成“到2015年,应税商品规范申报率达到90%”目标。主动参与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的研究制订,近2年来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关税政策及税目调整建议94项,采纳率超过50%,推动调整完善重大技术装备等多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了海关税收的财政作用和调节作用。
(三)打击走私成效明显。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走私活动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开展了“国门之盾”行动,全年共立案侦办走私案件17021起,查办各类走私案件数为近10年来新高。2013年会同10个部门,在11个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破大案、打团伙取得较大成果。持续开展北仑河沿线缉私轮战,北仑河沿线非设关地走私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2013年国务院专门召开打击走私工作座谈会,反走私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四)关境保护作用有效发挥。加强通关监管环节反恐维稳工作,推动安保机制常态化。严厉打击涉毒、涉枪、涉爆走私,近两年来共立案侦办走私武器弹药犯罪案件93起,缴获各类枪支9400余支、子弹3万余发、枪支散件2900余件。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开展“绿篱”专项行动、在世界海关组织(WCO)框架下倡议开展“天网行动”和第三期“大地女神”行动,近两年立案侦办走私废物(洋垃圾)案件273起,查获废物133.89万吨。积极参与国际海关通关监管领域反恐合作事务,与美国能源部、美国海关分别开展了“特大型港口合作计划”、“集装箱安全倡议(CSI)”。
(五)服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及时制定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的意见、支持外贸增长20条措施、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和“走出去”等举措,有效促进外贸稳增长。研究制定海关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意见,按照管精、管少、管好的原则,取消和下放7个项目。
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出台18项支持措施。制定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分线管理监管办法。积极推动《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完善保税监管,大力推进东莞、苏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以及重庆、成都、郑州、西安、银川等中西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建设,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沿海内陆联动。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在5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对出口商品实施“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监管模式。
拓展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家领导人重大外事活动和高层对话机制,签署多项双边合作协议,服务国家外交外经贸工作大局。目前,中国海关已对外签署130个双边合作协议文件,与我有海关合作、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已拓展至128个。深化与周边国家海关合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缜密开展WTO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准备工作,继续推进自贸协定海关手续贸易便利化一体谈判,维护国家整体利益。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截至2013年,我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和香港海关签署了三个AEO互认安排。主动服务国家台港澳工作大局,签署《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全面完成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三个阶段降税,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横琴口岸、澳门大学横琴岛新校区等大型跨界基础设施建设,与港澳海关在打击“水客”走私、开展原产地核查方面有效开展执法合作。
加强调查研究和监测预警,定期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和外贸态势,积极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建言献策。开创性地发布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上报中国外贸发展质量指数,为我国外贸发展提供科学的评估预判工具。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和宏观数据分析预警,首次公布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等4个总量指标,完善了进出口数据的信息发布。
加强政务公开,实现全国海关12360服务热线互联互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做好服务。
(六)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完善。加强事前的风险分析、评估、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内控措施的设计,规范内控前置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清权确权,厘清执法权力清单。建立内控节点指标体系应用反馈机制、检查评估机制。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审计工作,坚持“逢离必审”,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将副厅局级隶属海关关长、海关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纳入审计范围。进一步发挥海关督察的功能和作用,2011-2013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推进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国门之盾”等8项总署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督察, 4个专项督察、1次缉私行政执法检查,发现各类问题248个。各直属海关开展日常性督察项目3792个,完善规章制度460项,有效防控管理风险。
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落实和检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按规范比例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量化测评、任期政绩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印发《海关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巩固和发展海关各级领导班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防范渎职侵权的长效机制。
(七)队伍素质持续提高。建立健全有关议事、学习、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则,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加强海关能力建设、支持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海关人才、开发海关青年人才的文件,积极推进人才强关战略。印发《海关专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海关专家制度试点。统筹利用海关、社会和国外培训资源,做好任职培训、晋衔培训、岗位培训、专业培训和初任培训,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海关对口帮扶力度,制定加强海关党校建设意见,积极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完成海关院校布局调整,整合形成以上海海关学院和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为主的“一南一北”教育培训新格局,2012年上海海关学院申报开展培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获批,实现海关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断增长,2011至2013年年增率已过5%,远超“教育培训投入每年递增3%以上”的目标。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推进文化建设系统工程,大力弘扬海关核心价值观和海关精神,增强海关队伍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队伍思想素质明显提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了一批覆盖各业务门类、各层面的先进典型。努力提高海关人员福利待遇,着力解决海关人员住房、医疗、食堂、子女入学、退休后养老等方面实际问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高。
(八)综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法治海关建设逐步推进,提高立法质量,健全海关政策性措施合法性审查和纠错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执法统一性建设,促进全国海关的执法统一。
健全海关政策研究工作体制机制,围绕中央和署党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一批有关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专题研究,得到了中央领导及有关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海关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业务研究水平明显提升。
总署和直属海关单位机关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总署机关和各直属海关单位认真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以查找解决“四风”问题为突破口,总署党组提出了加强自身建设4项措施,面向社会开展8项惠民行动,眼睛向内组织6项集中治理,立足长效抓好7项重点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得到深入落实,海关执法水平和内部管理效能不断增强,对外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制度逐步建立。统筹考核评比,精简监督检查,将总署机关原有的29项考核(302个指标)减少为14项考核(80个指标),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
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强关战略,启动金关工程(二期)建设,深入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优化整合和互联互通,扎实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动电子口岸在中央、地方两个层面协调发展,开发建设海关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海关执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等一批重大应用项目,为海关创新业务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积极营造合作共赢的和谐环境。推动口岸部门执法“三互”,扩大关检合作“三个一”试点。协同推进沿海、内陆、沿边口岸有序开放,优化口岸布局,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口岸285个。积极推进署省、署部合作,先后与全国30个省份签署合作备忘录,90%以上的合作事项已得到落实。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提高综合管理效能。探索开展关企合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政务公开,切实维护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主动纠正执法偏差,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营造良好的海关外部执法环境。
二、《意见》部署的重点改革项目和重大工程推进情况
(一)大力推进综合监管改革。积极开展构建海关综合监管体系课题研究,提出构建“一个中心三个圆”的综合监管体系框架,以及建设业务指挥中心、差别化管理、两步申报等近3年开展的9个方面重点改革措施。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署领导指示,海关综合监管体系研究成果整体转入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并已组织实施其中条件较为成熟的改革。
(二)稳步推进通关无纸化改革试点。2012年8月1日起,在北京等12个海关试点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2013年5月1日,将试点企业扩大至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企业,试点海关范围由12个直属海关扩大至所有直属海关。2013年无纸化报关单占报关单总数达到54.7%,无纸化报关进、出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分别为3.99小时、0.22小时,通关效率同比分别提高了75%、86%。税单无纸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3年底,参与电子支付的银行23家,纳税企业4.8万家,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缴税11450亿元,占税收总量的68.8%,海关总署与人民银行就海关税费入库联网方案基本达成共识。
(三)探索查验制度改革。印发《创新观念 优化监管查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在整个监管查验业务管理链条中的职责和任务,采取强化风险分析、实施查验分流和分类查验等手段。合理设置查验指标,优化监管查验管理,对H2010通关管理系统提示为“低风险快速放行”的货物,由后续管理部门开展后续跟踪稽查、核查、贸易调查、市场调查、批量复审,建立缉私情报支持查验的机制,形成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兵把守、首尾相连的综合监管和查验工作新格局。2013年,非AA类企业进出口查验率、查获率分别比2012年提高0.56%、2.25%。
(四)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合入区项目指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审核办法(试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出管理办法(试行)》,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奠定了制度基础。积极探索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沿海内陆联动,完成特殊监管区域研发、物流、结算、销售和维修功能拓展的有关课题研究,促进特殊监管区域由加工制造为主向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多元化方向发展。研究有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选择性征税政策的实施,在国家有关横琴、平潭政策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逐步改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制造业产品结构单一的现状,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支持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新的海关监管服务模式。不断丰富保税监管模式,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组成联合调研组,共同开展保税工厂改革课题研究。
(五)积极推进重大立法项目。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定工作。积极推动《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工作。在制定《海关快递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办法》等规章过程中,分别与基层海关、行业协会以及业界代表进行座谈,到业务现场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并认真研究吸纳有关意见。协助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同步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23部海关规章进行了集中修订并对外发布实施。
(六)扎实推进海关金关工程二期建设。2013年6月,《金关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成立金关工程二期管理办公室等专项工作组织,完善决策、管理、实施和监督等各层级组织管理架构,印发《金关工程二期管理办法》和《金关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工程建设。目前,主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做好海关业务总体改革规划,成立金关工程二期项目业务需求审核工作小组,加强业务与技术衔接。二是加快推进监控指挥系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一期)、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配套信息系统等海关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先行开展技术基础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工程标准规范体系、核心系统升级、应用支撑平台、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中心、机房改造等建设。推动信息资源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并行数据库等选型测试工作。开展数据处理与存储设备等技术基础类项目的详细方案设计工作。四是大胆引入新技术和外援力量,加快促进国产化。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视频图像处理、移动互联等新技术调研,加快先进技术的引入;加大外包力度,充分吸收业界先进经验,调动海关和社会力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提升国产化程度,依托国产软硬件产品建设自己的信息系统,重点加强国产化应用。五是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设立金关工程二期监审组,印发《金关工程二期监察审计监督工作规程》,加强对管理系统的应用和维护,防控工程建设廉政风险。
(七)扎实推进重要装备设备配置更新工程。制定并组织实施集装箱检查设备5年建设规划(2012-2016年)。2012至2013年底为各关大幅更新和新增H986设备共60套。目前海关系统设备配备规模达135套。据统计,截至2013年4月,各海关使用H986设备累计检查各类进出境货物1843万箱(车)次,查获各类案件14.29万件,其中可计案值约368亿元;同时,应用该设备使单票货物检查时间由以往的数小时降至2-3分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总的来看,《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进展顺利,但由于形势变化、旧有路径依赖、部门协作不到位等原因,一些任务落实还存在不足:
一是制约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式、路径依赖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海关职能实现方式转变的力度还有待加大,关键领域改革推进还需一定的时间。如,海关资源优化配置仍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海关内外沟通协作机制不够健全;面对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型贸易业态的快速发展,贸易碎片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海关监管手段的创新还跟不上需要。
二是《意见》落实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衔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如,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海关面临的全面深化改革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海关全面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见》明确的综合监管改革、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金关工程二期建设等重大改革和任务都需正确处理前期所做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根据新形势进行重新审视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使推进落实《意见》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协同。
展望“十二五”后半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职能实现方式转变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改革创新,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意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努力促进《意见》目标任务全面实现,推动海关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